業務範圍: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明確規範以「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為工作職掌。
具體內容依據前揭條例規定有: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財產申報事項,並受理民眾查閱申報資料。
更新日期:202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