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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即時新聞澄清-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服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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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服務情形
  • 發佈日期:2024-03-28
  • 截止日期:2024-12-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即時新聞澄清
  • 內  容:
  • 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服務情形

    一、特殊教育班含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集中式特教班,其中學前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特教教師服務模式為提供間接服務:
    本市約9成特幼生安置於幼兒園普通班,每班師生比1:15,置教保服務人員2人,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為提供教保服務人員特教諮詢服務,支持其進行融合教育,而非直接對幼兒提供特殊教育。

    二、集特班師生比符合規定,資源班及巡輔班將採多元策略降低教師負擔:
    (一)112學年度集中式特教班特生數302人共39班,平均每班7.7人,並符合每班不得超過8人之規定。

    (二)112學年度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服務特生數4,195人,特教教師110名,平均每師服務案量38人,提供特幼生間接服務。

    (三)113以後學年度本市仍將持續以增班、教師甄選及公費師資培育等多元策略,挹注師資人力,降低教師負擔,並提升學前特教教學品質。

    三、113學年度學前特教班級(資源班、巡輔班及集特班)達100班:
    本市每年依各區域特教資源及需求狀況評估學前特教班級增設地點,108至112學年度已增設學前特教班16.5班,113學年度總班級數達100班。

    四、積極提供特幼生支持性相關服務:
    本局提供相關專業治療師及助理人員服務,協助特幼生適應環境,112年共挹注約1億2,580萬元,較111年增加約2,400萬元,113年度預估達1億5,130萬元,較112年再增加2,550萬元,含前已加碼集中式特教班延長照顧費用500萬,滿足特幼生個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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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