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新聞
有關「代理教師年資敘薪釋憲案」澄清說明
- 發佈日期:2024-03-15
- 截止日期:2024-12-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即時新聞澄清
- 內 容:
- 1.後續依憲法法庭宣告判決及教育部規定辦理:有關聲請人為代理教師敘薪,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教育部函釋有牴觸憲法及司法院相關解釋,聲請解釋暨補充解釋,本局依法向憲法法庭提出答辯,現於憲法法庭審理中,後續本局將依憲法法庭之宣告判決及教育部規定辦理。
2.依教育部辦法及函示辦理代理教師權益相關事宜:代理教師之聘任資格、待遇、福利及其他權利義務由中央教育部訂定辦法,各地方政府依教育部辦法及函示辦理代理教師權益相關事宜;而教育部考量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及教育現況不一,有關代理教師之職前年資是否得採計提敘年資並無明文強制規定,乃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相關規範。
3.重視每一位老師權益:不論教師身分為何,均在引領學生學習及發展上居重要角色,本局皆重視其相關權益並依法令予以保障。
4.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持續辦理教師甄選:面對少子化及超額教師等問題,本局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制定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本局率中央之先於112年起提供代理教師12個月的完整聘期,每年需增加籌編4億元人事經費,以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除因疫情影響外,本局每年均辦理教師甄選,近2年每年開缺數破千,持續為教育人力投注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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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