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經驗及證照者如何取得技術型高中學力證明?
- 發佈日期:2015-06-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社會教育
- 詳細內容:
年滿20歲之國民,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之資格後,具有3年以上之工作經驗或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後,具有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可報考技術型高級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合格後取得及格證書。
(教育部未委託本市辦理,請洽臺北市松山家商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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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