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晨飽計畫中,符合哪些條件才能申請早餐協助?怎麼申請?
- 發佈日期:2015-06-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
- 詳細內容:
一、補助對象?
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五類資格者,請向學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1. 低收入戶
2. 中低收入戶
3. 學生本人為身心障礙(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4. 本人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
5. 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無力支付早餐費者(可隨時向學校及導師提出申請)
三、提供方式?
視學校提供方式而定。
1.學校自設廚房供應
2.學校自尋鄰近配合早餐店
3.學校合作社協助提供
4.超商早餐券
四、補助原則?
每人每日補助額度33元,自112年7月1日起每人每日補助額度40元,以學校審核認定發放日起算,不追溯補助,補助天數以實際上課日數計算(含寒暑假實際上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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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