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市立高中職學生助學金
- 發佈日期:2015-06-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中等教育
- 詳細內容:
一、核發對象: 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國中畢業生,並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二、核發對象及檢附文件:
1.低收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當年度失業給付證明。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三、 補助金額每學期5,000元,另倘就讀住宿學校並住宿者,每學期住宿費減免;每生在學期間最多補助6學期,如有轉學、轉科、重讀情形,其於重複就讀之年級,不得再申請補助。
四、申請程序:
1.助學金應檢附相關證明,於規定期限內【上、下學期各乙次,開學內1個月內提出申請】,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各校受理申請後,應就相關證明及學生成績加以審查,於申請書上加註審核意見,申請資料留校備查,並於開學後1個月內造冊函報本府申請補助。
承辦單位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2662 參考網址:新北市中等教育資源網https://se.ntpc.edu.tw/content/service/service02_0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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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