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就學貸款
- 發佈日期:2015-06-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中等教育
- 詳細內容:
一、申請資格: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之在學學生為對象。
(二)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一方)、已成年學生及其父母,或已婚學生及其配偶
1.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利息負擔:家庭年收入為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以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至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由各該主管機關及借款學生各負擔半額。)
2.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利息負擔: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
二、補助額度:
學生申請本貸款之金額,以下列各費用為範圍: 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生活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三、申請方式: 每學期辦理1次,向學校提出申請,由臺灣銀行辦理。
諮詢窗口:中等教育科29603456(分機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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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