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5等約僱人員)
- 正取:1人
- 備取:1-2人
- 發佈日期:2025-03-10
- 截止日期:2025-03-18
- 發佈單位: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辦理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薪 資: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
- 學歷/檢定要求: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徵才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衛環科李先生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備 註: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2月30日止,代理期間倘案內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至復職之前1日止。)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7,800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639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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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