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4等約僱人員)
- 正取:1人
- 備取:1-2人
- 發佈日期:2025-07-11
- 截止日期:2025-07-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副標題:幼兒教育科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辦理幼兒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 薪 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
- 學歷/檢定要求: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 徵才條件:
- 1.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2.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3.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報名手續: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7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吳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4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 甄 試:
-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2.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備 註:
-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 聯絡人:吳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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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