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職務代理人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5-12-16
- 截止日期:2026-03-24
- 發佈單位: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辦理學校自立午餐管理及規劃業務。
二、規劃及推動學校健康飲食教育。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點: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
- 薪 資:月支報酬新台幣43,399元
- 徵才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有營養師考試及格證書及營養師證書。
3.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4. 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5.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6.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附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 最高學歷證件。
4. 營養師考試及格證書及營養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 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 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3月24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李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6等約聘人員(營養師職務代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符合者未達5人,則全數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備 註: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7年1月18日止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312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3,399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77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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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