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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重視友善校園職場及代理教師權益 打造教師宜任環境
- 發佈日期:2025-04-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類 別:即時新聞澄清
- 內 容:
- 新北市重視友善校園職場及代理教師權益 打造教師宜任環境
一、【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
面對少子化及超額教師等問題,教育局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制定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112年起率中央之先提供代理教師12個月的完整聘期,每年需增加籌編4億元人事經費,以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
二、【持續提升教育品質】
新北市教育局除因疫情影響,每年均辦理教師甄選,近年每年教甄開缺數破千,為教育人力投注新血。教育局強調,不論教師身分為何,均在引領學生學習及發展上居重要角色,新北市重視教師相關權益並依法令予以保障,持續提升教育品質。
三、【祭出加分機制吸引代理教師至新北市服務】
本市國中小自113學年度起,參加正式教師甄選備取未分發之教師,倘113學年度於新北市擔任代理教師,參加114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初試將可加分10%,若加分後達錄取門檻,將以增額錄取方式進入複試。
四、【教育局重視健康友善職場環境,依法秉公處理】
教育局重視健康友善職場環境,對於職場霸凌依法秉公處理,針對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均有明定申訴通報管道及後續調查處理懲處及輔導協助調解機制;同時要求各級學校依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及「本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調查處理作業原則」,訂定內部處理作業機制,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發生,各校皆設有受理職場霸凌申訴人員或單位 ,及時提供有效協助與關心。
另經教育部函釋,代理教師提起職場霸凌申訴,如對結果不服,無法準用教師法申訴程序,而學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全部規定,無身分別差異,故工作者如發現學校有違反職安法相關規定,得依該法第39條規定,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更新日期: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