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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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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看板-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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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
  • 正取:1人
  • 發佈日期:2021-05-17
  • 截止日期:2021-05-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會議資料整理影印、會議及活動場地佈置。
    二、公文遞送、公文收發及信件郵寄遞送。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點:220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大觀國中內)
  • 薪  資:不註明
  • 學歷/檢定要求: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在學學生。
  • 徵才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在學學生。
    2.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 具中華民國國籍。
    5. 具駕照並自備機車者。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報名手續: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附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學生證)。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駕駛執照、機車行照及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0年5月28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王先生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工讀生」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 甄  試:
  •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備  註: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視經費及工作績效得續僱用。
    (二)依110年每小時基本工資160元計算,每日6小時。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8421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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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