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職務代理人(5等約僱人員)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6-04-23
- 截止日期:2026-05-11
- 發佈單位:國小教育科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國小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點: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 薪 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
- 學歷/檢定要求: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積極、學習能力強 .溝通能力佳.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 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6.具備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徵才條件: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 專長等, 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排列。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5月11日前 . 以電子郵件寄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吳股長信箱
(aq3122@apps.ntpc.edu.tw )。
主旨請敘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 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 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2名, 候補期間為5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備 註:
- (一)實際離職日期為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 ,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 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
(三)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4吳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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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4-27